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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事件大風吹新聞自由為何有效?

기사승인 2020.08.13  13: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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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逮捕扣留近40小時後獲得保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香港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除旗下《蘋果日報》總部遭到港警搜索外,其本人亦被逮捕扣留近40小時後獲得保釋。此一情形,海內外若干媒體以侵害新聞自由來看待,甚至於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亦在臉書表示,「我們必須保障言論自由」和「我們必須維護新聞自由」,因為「這是民主自由法治的基礎,唯有這樣才能獲得真正的民心」。然而,在整個案件未明朗前,何以能那麼快就界定為言論和新聞自由遭侵害的事件?

 

黎智英被逮捕扣留和其在香港《蘋果日報》總部的辦公室遭搜索後,媒體報導翌日《蘋果日報》的銷售量暴增8倍,且股價也一度漲幅超過200%。這個現象,的確可解讀為有不少港人支持黎智英,並藉以向港府的行動表達不滿的抗議。

 

換個角度來看,港府對黎智英採取行動的事件,若本質上為侵害言論與新聞自由,但何以其結果卻能造成更多港人購買了《蘋果日報》,進而看到了該報表達言論的立場與內容?試問,造成《蘋果日報》大幅增加銷售量或閱讀率的行為,還能算是對該新聞媒體的「侵害」嗎?

 

事實上,港府偵辦的對象是黎智英個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行為,也就是疑似有「勾結外國勢力」且損害及國家安全的情形,而非《蘋果日報》的報導或言論受到刑事上的調查與偵辦。黎智英是《蘋果日報》的報社老闆,搜索其辦公室並無違反刑事偵查的通常情形,並不能以其辦公室被搜查,就率爾認為侵害言論與新聞自由。

 

毫無疑問地,黎智英是擁有傳播媒體的重量級人士,也算是商業界的大亨,他在《蘋果日報》報社的辦公室被搜索及本人遭港警拘捕扣留,必定會是個值得報導與受到關注的重大新聞事件,但並不能即以涉及侵害新聞自由來對這個新聞事件定調。簡言之,黎智英個人的言行不能全然與新聞事業工作劃上等號,而握有新聞及傳播媒體的經營權也不能以新聞自由為名,成為其個人從事不法行為的防護罩。

 

港警大陣仗搜索《蘋果日報》總部,很容易透過電視新聞畫面和宣傳,就被引導成「侵害新聞自由」的刻版印象。從目前的案情發展來看,還看不出港府有確切侵害新聞自由的行為與實質上的結果,但卻已大肆吹起了「侵害新聞自由」的風向。在此大風下擎起了保障言論自由和維護新聞自由的「正義旗幟」,台灣的朝野政治人物於此際也不敢有所拂逆。

 

事實上,如朱立倫這般政治歷練豐富的台灣政治人物,在被美國罩上了以自由民主同盟對抗共產極權的新冷戰氛圍下,本就難有突出自己看法的能力和意願,更不會從香港也是中華民國法理上主權和領土範圍的立場,來看待香港所發生的重大事件。究其根本原因,問題仍出在對兩岸關係的未來,已然失去了應有的基本方向。(作者為本社駐中華民國台灣論說委員桂宏誠)(來源:大華網路報)

hanshinnews hanshin@hanshinnews.com

<저작권자 © 한신일보 무단전재 및 재배포금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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