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認定死刑有條件合憲,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7日排定「死刑釋憲相關法令檢討」的專案報告。
憲法法庭認定死刑有條件合憲,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7日)排定「死刑釋憲相關法令檢討」的專案報告。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的書面報告指出,將檢討於死刑以外另定提高假釋門檻的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法務部已籌組應變小組,積極檢討相關主管法規,落實嚴懲暴力犯罪。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死刑釋憲做出「有條件合憲」之判決,為判死設下諸多門檻,遭外界質疑「實質判死」。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7日邀請法務部、司法院等單位就「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相關法令之檢討與修正」進行專題報告。
法務部所提出的書面報告表示,法務部已依照憲判意旨,針對主管的刑法、監獄行刑法等,與司法院主管的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等召開院部交流會議,將盤點實體法規,強化法律密度。其中,將研提「刑法修正草案」、「監獄行刑法」,增訂受行能力規範,以符合憲法判決之行為時精障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死、不得執行死刑等。
同時,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的報告也指出,法務部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無法科處死刑的情形,檢討於死刑以外另定提高假釋門檻的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的有期徒刑,並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研議層級化規範,以嚴懲重大犯罪。
法務部長鄭銘謙也表示,法務部將要求檢察官對於重大暴力犯罪應嚴謹蒐證及加強論告,若屬可能判處死刑的重大犯罪,應依憲法判決意旨,審酌犯罪動機是否出於蓄意連續殺人或無差別殺人,犯罪手段是否以極端凌虐或同時造成多人死亡方式,犯罪結果是否對老弱婦孺為之等綜合判斷,必要時向法院具體情處死刑。鄭銘謙說:『(原音)本部將要求檢察官嚴謹蒐證,審酌具體個案情節,向法院具體求處死刑。』
至於目前37名死囚是否執行死刑?鄭銘謙說,37件死刑舊案,在法院撤銷確定判決前,會依法收容,而法務部已於9月30日將死刑案卷宗全數檢送最高檢察署,最高檢將依法嚴謹審核是否有憲法判決所指示程序上瑕疵,檢察總長將儘速依法審慎決定是否提起非常上訴,但縱使重啟審理程序,也需確保後續審理及執行,避免釋放發生人犯逃匿,法務部建議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應裁定羈押。
鄭銘謙也強調,法務部在憲法判決前已籌組應變小組,研議各種判決結果可能,於判決宣告後已立即啟動相關應變機制,將持落實嚴懲暴力犯罪及保護被害人之工作,兼顧人權保障與社會正義。(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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