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分局偵查隊員,私刻主管職名章,自批281件公文被送辦。
新北市警三重分局偵查隊廿三歲許姓警員,四月起私刻長官職名章,代核自批毒品、詐欺、竊盜共二八一件公文,許男長官上月從歸檔公文發現違法事證,分局調查事證明確,記一大過改調警備隊列管,依偽造文書罪送辦。
許男是警專卅六期畢業,二○一九年分發三重分局偵查隊至今,個性內向沉靜。過去半年來,許男疑受不住公文稽查催辦壓力,私刻隊上長官職名章「自批公文」,將許多民眾到派出所報案的公文擅自蓋章後歸檔,警方清出數百件案件,陸續調查。
上個月十四日,偵查隊楊姓分隊長見隊上一台堆疊著大批歸檔公文的推車,隨手翻閱其中一件,卻沒印象看過這公文,檢視簽核日期也非他筆跡,連他的「職名章」也略不相同。楊男急找管考陪同,檢閱許男其他歸檔公文,赫見違法情事。
分局自檢調查,許男從四月十二日至上個月十四日,經手六百多件公文,竟有二八一件疑用私刻的「偵查隊長職名章」、「分隊長職名章」、「代為決行章」自批、歸檔。許男聲稱被稽查催辦壓得喘不過氣,為在期限內「辦結」,才私刻三顆長官核章批公文、歸檔。
資深員警感嘆,警察犯錯雖有「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可懲處,但要汰除難度相當高,導致長久以來難驅劣幣。(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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